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用再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尽时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低噪音设备和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噪声控制。
2)、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3)、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设,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高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