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压力容器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检验。
2、 压力容器做到每周一次检查,半年一次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商请具有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压力管道执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每天进行一次检查。
4、 气瓶充装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超期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
5、压力容器、管道根据检验报告到期时间,提前一个月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
6、压力容器及管道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万凯新都会1栋A单元15-14号
邮编:400060
电话:023-62808099
传真:023-62760739
E-mail:gat333@163.com
QQ: 864047868